2007年8月28日星期二
戒台寺
戒台寺是一座千年古刹,有1400多年历史。坐落在门头沟区,为天下第一戒台,以其戒台、奇松、古洞闻名。戒台就是受戒的地方,分为各种层次的受戒,具体不详。戒台上释迦牟尼塑像周围有十个位置放置椅子,为三师七证。奇松以其形状各异,有凤尾松、抱塔松、卧龙松、九龙松、自在松、活动松等十大名松。我喜欢凤尾松和抱塔松,凤尾松的枝干看起来就像凤凰的尾巴偏向一边,很漂亮。抱塔松的枝干伸出栏杆往塔靠近,彷佛塔置于松树怀抱中,非常奇妙。即便是阴历十五,香客也很少,四周非常安静。坐在木雕佛龛外的椅子上,闭上眼睛呼吸山野的新鲜空气,还能听到树上的鸟叫声,相当的舒畅。
在戒台寺,有几个屋子摆着罗汉的像。外面有说明说随便指着一个罗汉,从左到右数自己周岁年龄,那个罗汉就是自己的守护神,然后再许下心愿。我的守护罗汉是第496罗汉,名字我忘记了,好像叫阿罗娑尊者。连我都记不得我的守护神的名字,或许守护神也忘记我许下的心愿了吧。
我挺喜欢戒台和这些松树,虽然说不出太多为什么,已经觉得不虚此行了。
在戒台寺,有几个屋子摆着罗汉的像。外面有说明说随便指着一个罗汉,从左到右数自己周岁年龄,那个罗汉就是自己的守护神,然后再许下心愿。我的守护罗汉是第496罗汉,名字我忘记了,好像叫阿罗娑尊者。连我都记不得我的守护神的名字,或许守护神也忘记我许下的心愿了吧。
我挺喜欢戒台和这些松树,虽然说不出太多为什么,已经觉得不虚此行了。
一个人旅行
去一个地方逛的时候,我不会带多少期待。我只是把这些景点当作一个地方,或许有些地方和平常生活有所不同。我总是带上一两本最近正在看的书,一个人一路走走停停。走累了,我停下来歇会看书,看累了我继续走。一个人旅行的快乐是两个人或者更多人无法体会的,人多了旅行是为了在一起聊天玩乐,只有一个人旅行才是真的旅行。我喜欢一个人徒步到处逛,陪伴我的只有包里的书。寺庙里安静的环境,看书真是其乐融融。书这个东西真是好呀,既可以阅读,还可以放地上当座垫。
四年来我习惯一个人四处闲逛,最喜欢去人烟稀少的地方。我喜欢那种千年古刹,尤其是偏僻的古刹,没有太多香客。我想去看的是古刹本身,而不是八大处那种人山人海的感觉。可惜我不懂禅,我倒真的很想遇到真正的高僧讲禅。独自在寺里漫步,享受着那种远离市区的静怡。我喜欢安静,就喜欢这种纯净的安静。在繁杂的城市里,只有夜晚夜深人静的时候,趴在阳台的窗口,我才能感觉到类似的宁静。我一直在想,因为在生活中做不到,所以如班德瑞、雅尼和神秘园这些轻音乐团体的存在意义,就是在于他们试图通过音乐把人们引入一个虚构大自然的环境吧。
我真的想,找片没有野兽的深山老林,待在那里,一辈子在那里养花,再也不出来了。
四年来我习惯一个人四处闲逛,最喜欢去人烟稀少的地方。我喜欢那种千年古刹,尤其是偏僻的古刹,没有太多香客。我想去看的是古刹本身,而不是八大处那种人山人海的感觉。可惜我不懂禅,我倒真的很想遇到真正的高僧讲禅。独自在寺里漫步,享受着那种远离市区的静怡。我喜欢安静,就喜欢这种纯净的安静。在繁杂的城市里,只有夜晚夜深人静的时候,趴在阳台的窗口,我才能感觉到类似的宁静。我一直在想,因为在生活中做不到,所以如班德瑞、雅尼和神秘园这些轻音乐团体的存在意义,就是在于他们试图通过音乐把人们引入一个虚构大自然的环境吧。
我真的想,找片没有野兽的深山老林,待在那里,一辈子在那里养花,再也不出来了。
养蚂蚁
同屋的MM很会做菜的样子,弄的鱼香透了整个屋。闻及此,我自卑呀自卑呀,真的好自卑。在她面前,我们好像两个过家家的小孩。我跟贵妇说,每天我们做的就像猫粮,每个菜只有那么一点点。贵妇说,猫吃的都比我们多。Opps,那就当我们养蚂蚁吧。我们要求顿顿光,每顿我们俩蚂蚁大的胃,就只能吃那么一点点。吃饭不能吃撑,也不能饿,一定要足量恰好。我们还要喝汤、吃蔬菜、吃肉肉,吃完饭还要吃水果,每个盘子没法做多。好在我们都满足现在的生活,并不以为菜弄的多和复杂更符合蚂蚁的口味。过自己喜欢的生活,我想真的很重要。偶打算开始苦练厨艺,学几道拿的出手的招牌菜。哈里路亚,一定要色香味俱全的哦。
IL DIVO & Sarah Brightman
IL DIVO是最近一次世界杯火起来的流行美声团体,结合了流行和传统美声,打造新的音乐风格。我已经习惯世界杯的主题曲以劲爆出场,当他们四个伴随小提琴队伍走出来的时候,真的惊呆了,带来怎样的一种震撼。风光的表面,累积着无数次的失败和汗水,以及痛苦的挣扎。Rciky Matin的GO GO GO,像是世界杯主题曲上的珠穆朗玛,其劲爆的曲风代表世界杯火热的激情,无法跨越。而IL DIVO的time of our life,独有的浓重和悠扬,像桂林山水连绵的小山群,虽然不够高,谁能说它不够美。Anyway,只是打个比喻,尽管我觉得这样比喻并不够神似。
Sarah Brightman也是跨界结合流行和美声的高手,Sarah Brightman说话的声音很温柔,和她的曲子一样。第一次看Sarah Brightman演唱会VCD的时候,听到Sarah Brightman说“Thank u!”,声音真的好好听,美极了。Sarah Brightman还是CD收藏家,早年还学过芭蕾,对各种音乐都有所了解,或许是这些积累为她在跨界音乐所作出的杰出贡献奠定基础。之前还唱过韦伯的《歌剧魅影》,也是我相当喜欢的一部歌剧。Sarah Brightman,LA LUNA(月光女神)。
Sarah Brightman也是跨界结合流行和美声的高手,Sarah Brightman说话的声音很温柔,和她的曲子一样。第一次看Sarah Brightman演唱会VCD的时候,听到Sarah Brightman说“Thank u!”,声音真的好好听,美极了。Sarah Brightman还是CD收藏家,早年还学过芭蕾,对各种音乐都有所了解,或许是这些积累为她在跨界音乐所作出的杰出贡献奠定基础。之前还唱过韦伯的《歌剧魅影》,也是我相当喜欢的一部歌剧。Sarah Brightman,LA LUNA(月光女神)。
电饭煲
前些天一个人在屋里,第一次一个人做饭吃,就只蒸了一勺米,估计蒸出来一碗应该够了。本身计算是合理的,但没考虑到粘锅现象。蒸好了才发现,除了粘锅的就没有饭了。有时候不经意忽略一个以为并不关键的因素,造成的影响也是严重的。后来蒸馒头把电饭锅蒸坏了,两天没吃着米饭,郁闷坏了。今天去国美买了一个“美的”的电饭煲,比较好看,终于换新的了,以后米饭不会粘锅了。本来我看中了“美的”最小号的电饭煲,特别可爱,长的像个小乳猪。可是价格要贵上一倍,刚付了一个季度房租,现金周转不灵,一切节俭出发。我是我们家的小会计,负责记账,月底提交给贵妇复核审批。虽然很大部分的支出都是从我这里过手,她才是老大,财务总监哩,还得她满意才行。不是心理作用,电饭煲确实比电饭锅蒸的米饭好吃,而且不粘锅的感觉真的是好好哦。
Jennifer Lopez
最早听J Lo是高中,J Lo当时有首舞曲Love don’t cost a thing相当的棒。记得那会很喜欢这个曲调,但歌词唱的很快,以当时绝对蹩脚的英语,学这首歌花了不少功夫。刚开始学,抢着跟调念,后来好些了。曲调又很高,到现在还是唱不出味道,只能跟着哼哼。
J Lo主要曲风是蓝调,也带有浓厚的拉丁风情。98女足世界杯主题曲,Let’s get loud,颇有力度的一首曲子。最早买的专辑是On the 6,Secretly绵软的曲风,听着混身瞬间没了力气。No me ames,我比较喜欢的曲风。Could this be love,最喜欢听最开始唱到going through的时候那种歌词在不经意滑过的感觉。听到should’ve never,绵软慵懒的声音,浑重的喘息,贵妇说,J Lo的声音好诱人。Such sexy voice!
我很关注J Lo,但对J Lo真正深刻印象,还是来自她的一个访谈节目简单的装扮。比起她性感或野性的造型,更为喜欢她穿这种简单短衫所散发出特有的高贵感。J Lo,Jennifer Lopez。
J Lo主要曲风是蓝调,也带有浓厚的拉丁风情。98女足世界杯主题曲,Let’s get loud,颇有力度的一首曲子。最早买的专辑是On the 6,Secretly绵软的曲风,听着混身瞬间没了力气。No me ames,我比较喜欢的曲风。Could this be love,最喜欢听最开始唱到going through的时候那种歌词在不经意滑过的感觉。听到should’ve never,绵软慵懒的声音,浑重的喘息,贵妇说,J Lo的声音好诱人。Such sexy voice!
我很关注J Lo,但对J Lo真正深刻印象,还是来自她的一个访谈节目简单的装扮。比起她性感或野性的造型,更为喜欢她穿这种简单短衫所散发出特有的高贵感。J Lo,Jennifer Lopez。
Ricky Martin&Vitas
今天听起Ricky Martin的CD,喜欢他的抒情歌曲。很多人对Ricky Martin的了解仅仅停留在GO GO GO,他的舞曲确实很棒,听到就想rock body。我的教徒曾说过,好的歌曲就是一听到就想舞动。不过我更偏爱他的抒情歌曲。又如Vitas的音乐一样,很多人关注的是他的飙音,他的音确实飙的足够高了,不过他不飙音的时候嗓音的磁性更吸引我。不同的心情,听不同的音乐,今天的我又是什么心情?
旧衣服
搬家也伴随着对旧物的整理,已经整理了很多东西丢掉。丢掉的时候总要对贵妇说,这是什么时候添置的。恍惚才发现,好多衣服穿了五年以上了,是该扔掉一些换新的了。洗的干干净净扔掉总有些可惜,洗衣服那么不容易。每件不要的衣服都穿上一天,再扔掉,这样心里舒服些。今天拿出一件粉色的上衣,我对贵妇说这是高中毕业阿姨送的礼物,四年多了很喜欢这个样子,简单穿起来很清纯,可惜已经不合身了。是不是人老了,就喜欢这种带着浓厚“工业酒精”味道的衣服。我是该丢掉一些闲置没用的东西,添置一些新的了。贵妇说,这样才能装下更多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,遗弃是种美德。可是我明明看到她晾在阳台上的比桌布还破烂的毛巾,或许是骨子里的怀旧吧。
主妇生活
在家闲居的日子,过着完完全全家庭主妇的生活。
今天早上吃完早点,洗洗杯子整理一下。翻一些书看了一会,去市场买菜和铁丝水管,回来就弄窗帘和洗衣机。然后洗衣服、弄午餐,下午洗好碗和衣服,用牛奶泡了一会儿手,再躺着午休。闲来无事,试着蒸馒头,弄好放锅里。回屋泡上一杯立顿欣情茶,坐在阳台的玻璃桌边,听着IL DIVO的歌曲,享受下午美丽的阳光。今天心情确实不错,拿出小提琴拉了一会。长时间没有练习,声音没有以前连贯,更谈不上悠扬,我还是不太会颤音。旺财说她每次拉颤音,都在做全身运动,我也是。可是,没有颤音,就如钢琴没有连音,体现不出音乐的美感。还是上学的时候每天练习,曲子音节之间连贯,声音也纯净没有太多杂音。晚上算好时间开始做饭,等贵妇回来吃饭洗碗洗澡再写点东西,一会儿就睡觉了。贵妇曾说『她挺喜欢过主妇生活,每天在家把屋子收拾的干净漂亮,相夫教子做个米虫。』或许,这种生活真的挺美好吧,至少我也开始向往了。
今天早上吃完早点,洗洗杯子整理一下。翻一些书看了一会,去市场买菜和铁丝水管,回来就弄窗帘和洗衣机。然后洗衣服、弄午餐,下午洗好碗和衣服,用牛奶泡了一会儿手,再躺着午休。闲来无事,试着蒸馒头,弄好放锅里。回屋泡上一杯立顿欣情茶,坐在阳台的玻璃桌边,听着IL DIVO的歌曲,享受下午美丽的阳光。今天心情确实不错,拿出小提琴拉了一会。长时间没有练习,声音没有以前连贯,更谈不上悠扬,我还是不太会颤音。旺财说她每次拉颤音,都在做全身运动,我也是。可是,没有颤音,就如钢琴没有连音,体现不出音乐的美感。还是上学的时候每天练习,曲子音节之间连贯,声音也纯净没有太多杂音。晚上算好时间开始做饭,等贵妇回来吃饭洗碗洗澡再写点东西,一会儿就睡觉了。贵妇曾说『她挺喜欢过主妇生活,每天在家把屋子收拾的干净漂亮,相夫教子做个米虫。』或许,这种生活真的挺美好吧,至少我也开始向往了。
馒头
做饭对我来说真的不累,倒像我的游戏。我可以把我关于烹饪所有奇奇怪怪的想法通通变为现实,我享受着调制算不上美味的饭菜给我带来的乐趣。而不管我的想法有多奇怪,贵妇总会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,并给予一些诚恳的意见和大多数时候违心的评价。
上次去超市的时候,忽然想蒸馒头,获得贵妇批准买了一些自发粉,比讨到棒棒糖还开心。今天弄好了窗帘和洗衣机,还洗了一个床单和三个被套,还有熊熊、鳄鱼一大堆衣服和两个包包,觉得自己太勤快,决定再勤快一点,蒸点馒头玩玩。也不知道馒头好了没,使劲的用电饭锅蒸,水蒸干了,电饭锅也坏了,馒头蒸好了,模样却是怪怪的。Opps,我第一次蒸的馒头陪上一口锅,晚上没法煮米饭只能买馒头吃。好在,我老早就想换个新的电饭锅了。旧的不去,新的不来^_^。
上次去超市的时候,忽然想蒸馒头,获得贵妇批准买了一些自发粉,比讨到棒棒糖还开心。今天弄好了窗帘和洗衣机,还洗了一个床单和三个被套,还有熊熊、鳄鱼一大堆衣服和两个包包,觉得自己太勤快,决定再勤快一点,蒸点馒头玩玩。也不知道馒头好了没,使劲的用电饭锅蒸,水蒸干了,电饭锅也坏了,馒头蒸好了,模样却是怪怪的。Opps,我第一次蒸的馒头陪上一口锅,晚上没法煮米饭只能买馒头吃。好在,我老早就想换个新的电饭锅了。旧的不去,新的不来^_^。
冰糖银耳
高三和马儿一个寝室,每周少不了要喝冰糖银耳。有时候自己用电热杯煮,有时候马儿回家,她的妈妈做好了从她家端过来。我们俩喜欢喝稠稠的,含在嘴里银耳就化掉。不经常往银耳里加东西,就喜欢粘粘的银耳纯纯的味道。一晃四年过去了,每次回乐山,总挂念那碗银耳汤。但凡开玩笑,马儿每次总拿她妈妈做的银耳要挟我。人在江湖走,哪有不低头,每次都乖乖的举白旗投降。唉,谁让她有个会做银耳的妈。每次去马儿家,我从来不问,马妈妈总会主动跟我承诺哪天会给我做银耳。我爱吃银耳,爱吃马妈妈做的银耳。
我自己也时常熬银耳,每个星期都会喝。加很多冰糖,偶尔加些枸杞、枣子、百合、莲子之类。贵妇不喜欢吃我做的银耳,她喜欢吃有硬度的银耳。我和贵妇的区别在于,我老的牙不行了,喜欢吃含口即化的东西,而贵妇喜欢吃有硬度的东西。譬如有硬度的银耳,还有绿豆汤。我提醒贵妇『用牙频率太高,对牙有磨损,小心三十岁牙齿掉光光。』她说掉光了她要去安金牙,哇,好恐怖。
我自己也时常熬银耳,每个星期都会喝。加很多冰糖,偶尔加些枸杞、枣子、百合、莲子之类。贵妇不喜欢吃我做的银耳,她喜欢吃有硬度的银耳。我和贵妇的区别在于,我老的牙不行了,喜欢吃含口即化的东西,而贵妇喜欢吃有硬度的东西。譬如有硬度的银耳,还有绿豆汤。我提醒贵妇『用牙频率太高,对牙有磨损,小心三十岁牙齿掉光光。』她说掉光了她要去安金牙,哇,好恐怖。
小媳妇
忙忙碌碌到三点终于把午餐吃了,我一直以为自己很独立很聪明,可是仅仅一根铁丝还是难住了我。其它的东西都已经收拾好了,还有窗帘到现在还是没挂上去。或许,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一个人可以完成的。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,好无聊好寂寞哦,这才明白每次为何我提到出差贵妇就开始嚷嚷。贵妇总是说,当时没想过我们能住一块。现在想想如果没有我,她一个人住她都不知道每天吃啥。其实我也一样,如果我一个人住,或许我一直都不会开火。贵妇是伯乐,发掘并一直鼓励霞女做饭的伯乐。做饭做了这么久,我还是好怕油,即便每次站的远远的用投篮的动作把菜扔锅里还总是被油溅到。旧伤未好,又添新伤。前天看到贵妇买的围裙,高兴的直嚷嚷『我有漂亮新裙子咯』。现在还在休假,每天早上和贵妇一起起床,做早餐一起吃,然后贵妇上班我开始忙碌自己的事情。傍晚算好时间买菜做饭,等贵妇回来吃饭,然后洗碗洗澡洗衣睡觉。我跟贵妇讲,我就像一个小媳妇,每天在家做饭收拾屋子等她回来。贵妇又开始没完没了算我干的活多,她干的活少如何如何。我跟贵妇说,我在家打理后庭,你在外赚钱养家嘛^_^。和贵妇在一起,我就是觉得很轻松很平静,四年来这种感觉一直没有变过。其实我挺喜欢现在这样子,也从来没有觉得亏过什么。我乐意每天为贵妇做饭洗衣,从来都不觉得累。其实大家在一起,互相理解没有争执就很好了,生活平静不缺乏激情。家务多做少做一点没有关系,多做一点点又不会累死。我喜欢上清风BBS,清风说『在清风,我们学会感恩!』
七夕
昨晚我问贵妇,一晃又是一个节,七夕我们做点啥吃点啥。贵妇抬头想都不带想的说,搬家干活买窗帘。阿唷喂啦啦,今天七夕真的干了一天苦力活。先是买窗帘、枕套、桌子,再把屋子清扫除小强,再把床给搬好收拾好。贵妇的居家生活经验比我丰富,对于处理一些生活细节问题了解的比我多。她好厉害,连玻璃桌和马桶都会修。空空荡荡的屋子终于被我弄的有些家的样子了,这个星期我再陆续搬一些东西过去,再收拾一下就会很漂亮了。虽然没有那么多家具,但一定会比现在的更漂亮。从租房到收拾,这是我们一手整理出来的家。看着屋子从空荡到整齐有序,每一点变化都充满惊喜,并由我们共同决定完成。没有找帮手帮忙搬家,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们自己完成,真的好骄傲。看样子我们就要在这耗上一些时间了,或许是一年。我不知道贵妇会在北京待多久,也不知道我会在北京待多久。我希望,当我们都在北京的时候,我们一直是在一起的。我也希望,我们能在北京一起待上三年。不需要太久,因为我猜我们不会都在这里待上一辈子。加上大学的四年,一起朝夕相处七年,真的已经很不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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